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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0·10·00·10 2026 年版

新的或未使用过的纺织材料制经分拣的碎织物等

编码结构图解

章第 1–2 位第 63 章 · 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 旧衣着及旧纺织品;碎...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子目第 5–6 位631010国际子目:各国在此之下再细分
品目第 3–4 位碎织物税则品目:同品目共用 4 位号
本国子目第 7–8 位新的或未使用过的纺织材料制经分拣的碎织物等8 位税则号列,税率与申报的基础单位

10 位海关编码 = 前 8 位税则号列(章 2 位 + 品目 2 位 + 子目 2 位 + 本国子目 2 位)+ 后 2 位附加位。前 6 位是全球通用的国际子目,与国外客户对编码时先比对前 6 位;本国子目与附加位为中国细分,检验检疫细分见下方 13 位 CIQ 编码表。

监管条件 1项 涉重监管(两用物项/禁限)
CIQ 细分(13 位) 1条 单一检验检疫类别
申报要素 9项 项报关必填
同子目编码 2个 前 6 位 631010 合计
该编码涉及重监管:「9」禁止进口商品。出货前必须与客户确认相应证件,否则海关将退单或扣货。
编码引言
在 2026 年版税则中,新的或未使用过的纺织材料制经分拣的碎织物等对应的 10 位海关编码是 6310100010。该编码隶属第 63 章「其他纺织制成品」,前 6 位 631010 与全球海关口径一致,与海外供应商核对品名时可用它对齐归类。进口按最惠国税率 6% 计征,叠加增值税 13%。监管代码「9」对应禁止进口商品,此类涉证货物应在出货前与客户确认证件齐备。报关单需按下方 9 项申报要素逐项填写。申报计量单位按税则定为千克,与客户成交单位不一致时,需按换算关系折算后填报。同子目(631010)下共有 2 个 10 位细分编码,相邻码品名接近,归类前务必对照下方同类编码表核对品名、材质与用途,避免错报。

编码一览

10 位编码
6310100010
商品名称
新的或未使用过的纺织材料制经分拣的碎织物等
前 4 位(中国品目)
6310(同品目全部 8/10 位编码归属同一品类)
前 6 位(国际子目)
631010(全球海关通用,国际口径一致)
所属章
第 63 章 · 第六十三章 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 旧衣着及旧纺织品;碎...
所属类
十一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法定计量单位
千克
进口最惠国税率
6%
数据版本
2026 年版海关税则(10 位编码)

税费一览

普通税率(未建交/无协定国)50%
最惠国税率(WTO/建交国)6%
增值税率13%
消费税率0%
出口税率(出口关税)0%
出口退税率(税务总局文库)13%

最惠国税率适用与中国建立互惠关税关系的国家/地区(绝大多数贸易伙伴);普通税率仅适用于未建交或未签互惠协定的极少数国家。从量税/复合税以税则原文显示。

出口退税率 13%:征 13% 退 13%,出口可实现全额退税(按购进发票的进项税额退还)。该编码在文库中按前 8 位 63101000 适用同一退税率。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率文库(2026C 版,2026-10-08 启用),优先按 10 位编码取率、未单列时按前 8 位编码适用。

协定税率(自贸协定与优惠贸易安排)

8 位号列 63101000 在 2026 年有 20 项协定/优惠安排税率低于最惠国税率 6%,最低 0%(中国—澳大利亚)。协定税率不自动适用:须货物原产于该协定成员国、符合相应原产地规则,并凭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申报,海关才按协定税率计征。

  • 中国—澳大利亚0%
  • 中国—新西兰0%
  • 中国—韩国0%
  • 中国—新加坡0%
  • 中国—智利0%
  • 中国—巴基斯坦0%
  • 中国—秘鲁0%
  • 中国—瑞士0%
  • 中国—冰岛0%
  • 中国—格鲁吉亚0%
  • 中国—哥斯达黎加0%
  • 中国—柬埔寨0%
  • 中国—尼加拉瓜0%
  • 中国—厄瓜多尔0%
  • 中国—毛里求斯0%
  • 中国—马尔代夫0%
  • 中国—东盟0%
  • 内地与香港 CEPA0%
  • 内地与澳门 CEPA0%
  • 中国—塞尔维亚2.4%

数据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 2025 年第 11 号《2026 年关税调整方案》附6《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实施税率表》(2026-01-01 起执行)。协定税率按 8 位税则号列设定,未列出的协定表示该号列在此协定项下无优于最惠国税率的税率。各协定降税安排逐年推进,同一商品在不同年份、不同协定下的税率都会变,报价前请按申报日期的税则与协定文本复核。

监管条件与证件

9

禁止进口

申报要素(报关必填项)

1品牌类型
2出口享惠情况
3是否经分拣
4成分含量
5颜色(如白色或杂色)
6新旧请注明
7GTIN
8CAS
9其他

申报要素为报关单随附单证与申报内容的必备项目;实际以报关行与海关系统要求为准。

CIQ 检验检疫编码(13 位)

13 位 CIQ 检验检疫编码后缀对应检验检疫名称
6310100010999 999 新的或未使用过的纺织材料制经分拣的碎织物等(新的或未使用过的,包括废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同一 10 位编码下多个 CIQ 后缀,代表报关申报时需区分的不同检验检疫类别(如是否含包装/附件、具体用途形态)。

同子目(前 6 位 631010)其他编码

10 位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监管
6310100010 本码 新的或未使用过的纺织材料制经分拣的碎织物等 6% 9
6310100090 其他纺织材料制经分拣的碎织物等 6% 9

归类拿不准时先比对前 6 位国际子目:与竞品/同行查到的编码前 6 位一致,通常只是中国细分口径差异;前 6 位都不同就要回到归类总规则重新判断。

HS 6310100010 常见问题(货代向)

新的或未使用过的纺织材料制经分拣的碎织物等的海关编码是多少?
2026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下,新的或未使用过的纺织材料制经分拣的碎织物等对应的 10 位 HS 编码为 6310100010。前 6 位 631010 是国际通行的 HS 子目(全球海关口径一致),后 4 位 0010 为中国本国细分;该编码归属第 63 章「其他纺织制成品」。与海外供应商或客户核对归类时,报前 6 位即可对齐国际口径。
6310100010(新的或未使用过的纺织材料制经分拣的碎织物等)进口要交多少税?
该编码进口环节按 进口最惠国税率 6%、普通税率 50%、进口环节增值税 13% 计征。最惠国税率适用于与中国有互惠关税安排的国家/地区,普通税率仅针对未建交或未签互惠协定的极少数国家。出口方向不征出口关税。
6310100010(新的或未使用过的纺织材料制经分拣的碎织物等)出口退税率是多少?
现行出口退税率为 13%:征 13% 退 13%,出口可实现全额退税(按购进发票的进项税额退还)。该编码在文库中按前 8 位 63101000 适用同一退税率。数据取自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率文库(2026C 版,2026-10-08 启用);退税率随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调整,实际申报请以申报时的最新文库版本为准。
6310100010(新的或未使用过的纺织材料制经分拣的碎织物等)走自贸协定能省多少税?
该 8 位号列 63101000 在 2026 年有 20 项协定/优惠安排税率低于最惠国税率 6%,最低 0%(中国—澳大利亚);其中 19 项已降至零关税(中国—澳大利亚、中国—新西兰、中国—韩国、中国—新加坡 等)。协定税率不自动适用——必须是原产于该协定成员国的货物、符合相应原产地规则,并在申报时提交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海关才按协定税率计征;同一批货走不同原产国,税率可能差十几个点,接单前先问清原产地。
6310100010 报关需要办理监管证件吗?
需要。该编码在 2026 年版税则中标注监管条件「9」,对应禁止进口商品。其中含两用物项或禁止类代码,属海关审单重点,出货前务必先与客户确认证件齐备,否则可能被退单或扣货。
6310100010 报关要提供哪些申报要素?
新的或未使用过的纺织材料制经分拣的碎织物等(6310100010)的申报要素共 9 项:1品牌类型;2出口享惠情况;3是否经分拣;4成分含量;5颜色(如白色或杂色);6新旧请注明;7GTIN;8CAS;9其他。申报要素是报关单的必备项目,缺项会被退单;实际填报以报关行与海关系统要求为准。
6310100010 有检验检疫(CIQ)要求吗?
有,但只有 1 个 13 位 CIQ 检验检疫编码(后缀 999),报关按该类别申报即可,无需在多个后缀之间选择。
6310100010 的法定计量单位是什么?
该编码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报关单的数量与价格栏按此单位申报;若与客户成交单位(如箱、件)不一致,需先按换算关系折算再填报,装箱单上的件数与毛净重仅供核对参考。
新的或未使用过的纺织材料制经分拣的碎织物等怕归错码,同子目 631010 怎么区分?
同子目 631010 下共有 2 个 10 位编码,相邻编码品名接近,区别多在材质、用途、结构或加工程度。归类拿不准时先比对本页「同类编码」表的品名描述;确有争议的,可向海关申请预归类或预裁定,避免事后改单、补税甚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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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L进口申报出口申报预归类

查看第 63 章全部 118 条编码 货代导读 · 常见问题 · 全章编码表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6 年版)10 位编码 + HS-CIQ 代码对照表(2026.1.4 版)+ 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率文库(CMCODE 2026C 版,2026-10-08 启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 2025 年第 11 号附1《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附6《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实施税率表》与海关总署公告 2025 年第 260 号附件1(非全税目 ex 对应 10 位编号),由第三方整理电子表格与税务/海关公开发布文件后结构化入库。税率、监管条件随年度税则调整,本页以 2026 年版为准;实际通关请以报关行、海关系统与现场执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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