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8·90·10·10
2026 年版
钛合金,实心圆柱体,包括锻件
监管条件
1项
涉重监管(两用物项/禁限)
CIQ 细分(13 位)
1条
单一检验检疫类别
申报要素
13项
项报关必填
同子目编码
11个
前 6 位 810890 合计
该编码涉及重监管:「3」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出货前必须与客户确认相应证件,否则海关将退单或扣货。
在 2026 年版税则中,钛合金,实心圆柱体,包括锻件对应的 10 位海关编码是 8108901010。编码前 6 位 810890 为国际通行的 HS 子目,后 4 位是中国税则在子目下的进一步细分;整组商品归入第 81 章「其他贱金属、金属陶瓷及其制品」。进口按最惠国税率 8% 计征,叠加增值税 13%。监管代码「3」对应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此类涉证货物应在出货前与客户确认证件齐备。报关单需按下方 13 项申报要素逐项填写。申报计量单位按税则定为千克,与客户成交单位不一致时,需按换算关系折算后填报。该子目 810890 内还列有 10 个其他 10 位编码,边界商品(不同材质/结构/用途)易归错档,建议先比对品名描述再确定本编码。
编码一览
- 10 位编码
- 8108901010
- 商品名称
- 钛合金,实心圆柱体,包括锻件
- 前 4 位(中国品目)
- 8108(同品目全部 8/10 位编码归属同一品类)
- 前 6 位(国际子目)
- 810890(全球海关通用,国际口径一致)
- 所属章
- 第 81 章 · 第八十一章 其他贱金属、金属陶瓷及其制品
- 所属类
- 十五类 贱金属及其制品
- 法定计量单位
- 千克
- 进口最惠国税率
- 8%
- 数据版本
- 2026 年版海关税则(10 位编码)
税费一览
| 普通税率(未建交/无协定国) | 30% |
|---|---|
| 最惠国税率(WTO/建交国) | 8% |
| 增值税率 | 13% |
| 消费税率 | 0% |
| 出口税率 | 0% |
最惠国税率适用与中国建立互惠关税关系的国家/地区(绝大多数贸易伙伴);普通税率仅适用于未建交或未签互惠协定的极少数国家。从量税/复合税以税则原文显示。
监管条件与证件
3
出口需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涉敏感物项,先与客户确认用途)
申报要素(报关必填项)
1品牌类型
2出口享惠情况
3形状(条、杆、型材、异型材、板、片、带、箔等)
4材质(钛)
5种类
6加工方法
7板、片、带、箔的厚度请注明
8成分含量(钛的含量)
9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10型号
11GTIN
12CAS
13其他
申报要素为报关单随附单证与申报内容的必备项目;实际以报关行与海关系统要求为准。
CIQ 检验检疫编码(13 位)
| 13 位 CIQ 检验检疫编码 | 后缀 | 对应检验检疫名称 |
|---|---|---|
| 8108901010999 | 999 | 钛合金,实心圆柱体,包括锻件(20℃下极限抗拉强度≥900Mpa,外径超过75mm) |
同一 10 位编码下多个 CIQ 后缀,代表报关申报时需区分的不同检验检疫类别(如是否含包装/附件、具体用途形态)。
同子目(前 6 位 810890)其他编码
| 10 位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 | 监管 |
|---|---|---|---|
| 8108901010 本码 | 钛合金,实心圆柱体,包括锻件 | 8% | 3 |
| 8108901020 | 钛金属基复合材料的条,杆,型材及异型材 | 8% | 3 |
| 8108901030 | 外科植入用钛合金条、杆、型材及异型材(钛≥88%,5.5%≤铝≤6.75%,3.5%… | 8% | 无 |
| 8108901090 | 其他钛条、杆、型材及异型材 | 8% | 无 |
| 8108902000 | 钛丝 | 8% | 无 |
| 8108903100 | 厚度≤0.8毫米钛板、片、带、箔 | 8% | 无 |
| 8108903210 | 钛金属基复合材料的板、片、带、箔 | 8% | 3 |
| 8108903290 | 其他厚度>0.8毫米钛板、片、带、箔 | 8% | 无 |
| 8108904010 | 钛合金管 | 8% | 3 |
| 8108904090 | 其他钛管 | 8% | 无 |
| 8108909000 | 其他钛及钛制品 | 8% | 无 |
归类拿不准时先比对前 6 位国际子目:与竞品/同行查到的编码前 6 位一致,通常只是中国细分口径差异;前 6 位都不同就要回到归类总规则重新判断。
相关术语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6 年版)10 位编码 + HS-CIQ 代码对照表(2026.1.4 版),由第三方整理电子表格后结构化入库。税率、监管条件随年度税则调整,本页以 2026 年版为准;实际通关请以报关行、海关系统与现场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