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05·10·21·00 2026 年版

起重重量≤50吨全路面起重车

监管条件 2 涉重监管(两用物项/禁限)
CIQ 细分(13 位) 2 需选择申报品类
申报要素 9 项报关必填
同子目编码 6 前 6 位 870510 合计
该编码涉及重监管:「6」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出货前必须与客户确认相应证件,否则海关将退单或扣货。
编码引言
在 2026 年版税则中,起重重量≤50吨全路面起重车对应的 10 位海关编码是 8705102100。该编码隶属第 87 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前 6 位 870510 与全球海关口径一致,与海外供应商核对品名时可用它对齐归类。进口按最惠国税率 15% 计征,叠加增值税 13%。监管代码「6、A」对应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检验检疫,此类涉证货物应在出货前与客户确认证件齐备。报关时须逐项填写 9 项申报要素,并按货物实际形态从 2 个 CIQ 检验检疫类别中选择对应项申报。该编码法定计量单位为「辆 / 千克」,报关单数量与价格按此单位申报。同子目(870510)下共有 6 个 10 位细分编码,相邻码品名接近,归类前务必对照下方同类编码表核对品名、材质与用途,避免错报。

编码一览

10 位编码
8705102100
商品名称
起重重量≤50吨全路面起重车
前 4 位(中国品目)
8705(同品目全部 8/10 位编码归属同一品类)
前 6 位(国际子目)
870510(全球海关通用,国际口径一致)
所属章
第 87 章 · 第八十七章 车辆及其零件、附件, 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所属类
十七类 车辆、航空器、船舶 及有关运输设备
法定计量单位
辆 / 千克
进口最惠国税率
15%
数据版本
2026 年版海关税则(10 位编码)

税费一览

普通税率(未建交/无协定国)30%
最惠国税率(WTO/建交国)15%
增值税率13%
消费税率0%
出口税率0%

最惠国税率适用与中国建立互惠关税关系的国家/地区(绝大多数贸易伙伴);普通税率仅适用于未建交或未签互惠协定的极少数国家。从量税/复合税以税则原文显示。

监管条件与证件

6

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二手/旧设备不可按普货进口)

A

涉及检验检疫:报关时按海关要求报检/出证

申报要素(报关必填项)

1品牌类型
2出口享惠情况
3作业范围(全路面等)
4最大起重重量
5车辆的厂家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6型号
7GTIN
8CAS
9其他

申报要素为报关单随附单证与申报内容的必备项目;实际以报关行与海关系统要求为准。

CIQ 检验检疫编码(13 位)

13 位 CIQ 检验检疫编码后缀对应检验检疫名称
8705102100101 101 起重重量≤50吨全路面起重车(起重车)
8705102100102 102 起重重量≤50吨全路面起重车(汽车起重机)

同一 10 位编码下多个 CIQ 后缀,代表报关申报时需区分的不同检验检疫类别(如是否含包装/附件、具体用途形态)。

同子目(前 6 位 870510)其他编码

10 位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监管
8705102100 本码 起重重量≤50吨全路面起重车 15% 6A
8705102200 50<起重重量≤100吨全路面起重车 10% 6A
8705102300 起重量>100吨全路面起重车 10% 6A
8705109100 起重重量≤50吨其他机动起重车 15% 6A
8705109200 50<起重重量≤100吨其他起重车 10% 6A
8705109300 起重重量>100吨其他机动起重车 10% 6A

归类拿不准时先比对前 6 位国际子目:与竞品/同行查到的编码前 6 位一致,通常只是中国细分口径差异;前 6 位都不同就要回到归类总规则重新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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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6 年版)10 位编码 + HS-CIQ 代码对照表(2026.1.4 版),由第三方整理电子表格后结构化入库。税率、监管条件随年度税则调整,本页以 2026 年版为准;实际通关请以报关行、海关系统与现场执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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