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3·91·00·18 2026 年版

去甲西泮,三唑仑

监管条件 1 需办理相应证件
CIQ 细分(13 位) 1 单一检验检疫类别
申报要素 11 项报关必填
同子目编码 10 前 6 位 293391 合计
该编码有 1 项监管条件(「I」麻醉药品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详见下方监管明细。
编码引言
在 2026 年版税则中,去甲西泮,三唑仑对应的 10 位海关编码是 2933910018。编码前 6 位 293391 为国际通行的 HS 子目,后 4 位是中国税则在子目下的进一步细分;整组商品归入第 29 章「有机化学品」。进口按最惠国税率 6.5% 计征,叠加增值税 13%。监管代码「I」对应麻醉药品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此类涉证货物应在出货前与客户确认证件齐备。报关单需按下方 11 项申报要素逐项填写。申报计量单位按税则定为千克,与客户成交单位不一致时,需按换算关系折算后填报。同子目(293391)下共有 10 个 10 位细分编码,相邻码品名接近,归类前务必对照下方同类编码表核对品名、材质与用途,避免错报。

编码一览

10 位编码
2933910018
商品名称
去甲西泮,三唑仑
前 4 位(中国品目)
2933(同品目全部 8/10 位编码归属同一品类)
前 6 位(国际子目)
293391(全球海关通用,国际口径一致)
所属章
第 29 章 · 第二十九章 有机化学品
所属类
六类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法定计量单位
千克
进口最惠国税率
6.5%
数据版本
2026 年版海关税则(10 位编码)

税费一览

普通税率(未建交/无协定国)20%
最惠国税率(WTO/建交国)6.5%
增值税率13%
消费税率0%
出口税率0%

最惠国税率适用与中国建立互惠关税关系的国家/地区(绝大多数贸易伙伴);普通税率仅适用于未建交或未签互惠协定的极少数国家。从量税/复合税以税则原文显示。

监管条件与证件

I

麻醉药品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报关时按海关要求办理相应证件/手续

申报要素(报关必填项)

1品牌类型
2出口享惠情况
3成分含量
4用途
5包装规格
6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7型号
8签约日期
9GTIN
10CAS
11其他

申报要素为报关单随附单证与申报内容的必备项目;实际以报关行与海关系统要求为准。

CIQ 检验检疫编码(13 位)

13 位 CIQ 检验检疫编码后缀对应检验检疫名称
2933910018999 999 去甲西泮,三唑仑(以及它们的盐)

同一 10 位编码下多个 CIQ 后缀,代表报关申报时需区分的不同检验检疫类别(如是否含包装/附件、具体用途形态)。

同子目(前 6 位 293391)其他编码

10 位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监管
2933910011 阿普唑仑,卡马西泮,氯氮卓 6.5% I
2933910012 氯硝西泮,氯拉卓酸,地洛西泮 6.5% I
2933910013 地西泮,艾司唑仑,氯氟卓乙酯 6.5% I
2933910014 氟地西泮,氟硝西泮,氟西泮 6.5% I
2933910015 哈拉西泮,劳拉西泮,氯甲西泮 6.5% I
2933910016 马吲哚,咪达唑仑,硝西泮 6.5% I
2933910017 奥沙西泮,匹那西泮,普拉西泮 6.5% I
2933910018 本码 去甲西泮,三唑仑 6.5% I
2933910021 硝甲西泮,美达西泮 6.5% I
2933910022 吡咯戊酮,替马西泮,四氢西泮 6.5% I

归类拿不准时先比对前 6 位国际子目:与竞品/同行查到的编码前 6 位一致,通常只是中国细分口径差异;前 6 位都不同就要回到归类总规则重新判断。

相关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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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6 年版)10 位编码 + HS-CIQ 代码对照表(2026.1.4 版),由第三方整理电子表格后结构化入库。税率、监管条件随年度税则调整,本页以 2026 年版为准;实际通关请以报关行、海关系统与现场执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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