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06·10·00·10
2026 年版
设计用于旅客运输的两用物项管制无人驾驶航空器
监管条件
2项
涉重监管(两用物项/禁限)
CIQ 细分(13 位)
2条
需选择申报品类
申报要素
10项
项报关必填
同子目编码
2个
前 6 位 880610 合计
该编码涉及重监管:「3」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出货前必须与客户确认相应证件,否则海关将退单或扣货。
在 2026 年版税则中,设计用于旅客运输的两用物项管制无人驾驶航空器对应的 10 位海关编码是 8806100010。该编码隶属第 88 章「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前 6 位 880610 与全球海关口径一致,与海外供应商核对品名时可用它对齐归类。进口按最惠国税率 3% 计征,叠加增值税 13%。监管代码「3、O」对应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新旧机电产品),此类涉证货物应在出货前与客户确认证件齐备。报关时须逐项填写 10 项申报要素,并按货物实际形态从 2 个 CIQ 检验检疫类别中选择对应项申报。申报计量单位按税则定为架 / 千克,与客户成交单位不一致时,需按换算关系折算后填报。同子目(880610)下共有 2 个 10 位细分编码,相邻码品名接近,归类前务必对照下方同类编码表核对品名、材质与用途,避免错报。
编码一览
- 10 位编码
- 8806100010
- 商品名称
- 设计用于旅客运输的两用物项管制无人驾驶航空器
- 前 4 位(中国品目)
- 8806(同品目全部 8/10 位编码归属同一品类)
- 前 6 位(国际子目)
- 880610(全球海关通用,国际口径一致)
- 所属章
- 第 88 章 · 第八十八章 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
- 所属类
- 十七类 车辆、航空器、船舶 及有关运输设备
- 法定计量单位
- 架 / 千克
- 进口最惠国税率
- 3%
- 数据版本
- 2026 年版海关税则(10 位编码)
税费一览
| 普通税率(未建交/无协定国) | 11% |
|---|---|
| 最惠国税率(WTO/建交国) | 3% |
| 增值税率 | 13% |
| 消费税率 | 0% |
| 出口税率 | 0% |
最惠国税率适用与中国建立互惠关税关系的国家/地区(绝大多数贸易伙伴);普通税率仅适用于未建交或未签互惠协定的极少数国家。从量税/复合税以税则原文显示。
监管条件与证件
3
出口需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涉敏感物项,先与客户确认用途)
O
进口需自动进口许可证(机电产品等)
申报要素(报关必填项)
1品牌类型
2出口享惠情况
3用途
4类型
5空载重量
6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7型号
8GTIN
9CAS
10其他
申报要素为报关单随附单证与申报内容的必备项目;实际以报关行与海关系统要求为准。
CIQ 检验检疫编码(13 位)
| 13 位 CIQ 检验检疫编码 | 后缀 | 对应检验检疫名称 |
|---|---|---|
| 8806100010101 | 101 | 设计用于旅客运输的两用物项管制无人驾驶航空器(直升机) |
| 8806100010102 | 102 | 设计用于旅客运输的两用物项管制无人驾驶航空器(飞机) |
同一 10 位编码下多个 CIQ 后缀,代表报关申报时需区分的不同检验检疫类别(如是否含包装/附件、具体用途形态)。
同子目(前 6 位 880610)其他编码
| 10 位编码 | 商品名称 | 最惠国 | 监管 |
|---|---|---|---|
| 8806100010 本码 | 设计用于旅客运输的两用物项管制无人驾驶航空器 | 3% | 3O |
| 8806100090 | 设计用于旅客运输的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 | 3% | O |
归类拿不准时先比对前 6 位国际子目:与竞品/同行查到的编码前 6 位一致,通常只是中国细分口径差异;前 6 位都不同就要回到归类总规则重新判断。
相关术语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6 年版)10 位编码 + HS-CIQ 代码对照表(2026.1.4 版),由第三方整理电子表格后结构化入库。税率、监管条件随年度税则调整,本页以 2026 年版为准;实际通关请以报关行、海关系统与现场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