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06·94·90·90 2026 年版

25千克<最大起飞重量≤150千克的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

监管条件 1 需办理相应证件
CIQ 细分(13 位) 3 需选择申报品类
申报要素 10 项报关必填
同子目编码 5 前 6 位 880694 合计
该编码有 1 项监管条件(「O」自动进口许可证(新旧机电产品)),详见下方监管明细。
编码引言
在 2026 年版税则中,25千克<最大起飞重量≤150千克的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对应的 10 位海关编码是 8806949090。编码前 6 位 880694 为国际通行的 HS 子目,后 4 位是中国税则在子目下的进一步细分;整组商品归入第 88 章「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进口按最惠国税率 3.5% 计征,叠加增值税 13%。监管代码「O」对应自动进口许可证(新旧机电产品),此类涉证货物应在出货前与客户确认证件齐备。报关时须逐项填写 10 项申报要素,并按货物实际形态从 3 个 CIQ 检验检疫类别中选择对应项申报。该编码法定计量单位为「架 / 千克」,报关单数量与价格按此单位申报。该子目 880694 内还列有 4 个其他 10 位编码,边界商品(不同材质/结构/用途)易归错档,建议先比对品名描述再确定本编码。

编码一览

10 位编码
8806949090
商品名称
25千克<最大起飞重量≤150千克的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
前 4 位(中国品目)
8806(同品目全部 8/10 位编码归属同一品类)
前 6 位(国际子目)
880694(全球海关通用,国际口径一致)
所属章
第 88 章 · 第八十八章 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
所属类
十七类 车辆、航空器、船舶 及有关运输设备
法定计量单位
架 / 千克
进口最惠国税率
3.5%
数据版本
2026 年版海关税则(10 位编码)

税费一览

普通税率(未建交/无协定国)11%
最惠国税率(WTO/建交国)3.5%
增值税率13%
消费税率0%
出口税率0%

最惠国税率适用与中国建立互惠关税关系的国家/地区(绝大多数贸易伙伴);普通税率仅适用于未建交或未签互惠协定的极少数国家。从量税/复合税以税则原文显示。

监管条件与证件

O

进口需自动进口许可证(机电产品等)

申报要素(报关必填项)

1品牌类型
2出口享惠情况
3用途
4类型
5最大起飞重量
6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7型号
8GTIN
9CAS
10其他

申报要素为报关单随附单证与申报内容的必备项目;实际以报关行与海关系统要求为准。

CIQ 检验检疫编码(13 位)

13 位 CIQ 检验检疫编码后缀对应检验检疫名称
8806949090101 101 25千克<最大起飞重量≤150千克的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直升机)
8806949090102 102 25千克<最大起飞重量≤150千克的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飞机)
8806949090103 103 25千克<最大起飞重量≤150千克的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航天器)

同一 10 位编码下多个 CIQ 后缀,代表报关申报时需区分的不同检验检疫类别(如是否含包装/附件、具体用途形态)。

同子目(前 6 位 880694)其他编码

10 位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监管
8806941011 其他25千克<最大起飞重量≤150千克的两用物项管制航拍无人机 0% 3
8806941019 其他25千克<最大起飞重量≤150千克的其他航拍无人机 0%
8806941090 其他25千克<最大起飞重量≤150千克的航拍无人机 0%
8806949010 25千克<最大起飞重量≤150千克的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 3.5% 3O
8806949090 本码 25千克<最大起飞重量≤150千克的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 3.5% O

归类拿不准时先比对前 6 位国际子目:与竞品/同行查到的编码前 6 位一致,通常只是中国细分口径差异;前 6 位都不同就要回到归类总规则重新判断。

相关术语

进出口许可证出口申报进口申报VAL预归类申报要素

查看第 88 章全部 66 条编码 货代导读 · 常见问题 · 全章编码表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6 年版)10 位编码 + HS-CIQ 代码对照表(2026.1.4 版),由第三方整理电子表格后结构化入库。税率、监管条件随年度税则调整,本页以 2026 年版为准;实际通关请以报关行、海关系统与现场执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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