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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叫法成药药品片剂胶囊注射剂青霉素口服药药抗生素疫苗

3004·90·90·82 2026 年版

已配剂量含西布曲明的制剂

编码结构图解

章第 1–2 位第 30 章 · 药 品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子目第 5–6 位300490国际子目:各国在此之下再细分
品目第 3–4 位已配定剂量药品税则品目:同品目共用 4 位号
本国子目第 7–8 位已配剂量含西布曲明的制剂8 位税则号列,税率与申报的基础单位

10 位海关编码 = 前 8 位税则号列(章 2 位 + 品目 2 位 + 子目 2 位 + 本国子目 2 位)+ 后 2 位附加位。前 6 位是全球通用的国际子目,与国外客户对编码时先比对前 6 位;本国子目与附加位为中国细分,检验检疫细分见下方 13 位 CIQ 编码表。

监管条件 1项 涉重监管(两用物项/禁限)
CIQ 细分(13 位) 1条 单一检验检疫类别
申报要素 13项 项报关必填
同子目编码 33个 前 6 位 300490 合计
该编码涉及重监管:「9」禁止进口商品。出货前必须与客户确认相应证件,否则海关将退单或扣货。
编码引言
在 2026 年版税则中,已配剂量含西布曲明的制剂对应的 10 位海关编码是 3004909082。编码前 6 位 300490 为国际通行的 HS 子目,后 4 位是中国税则在子目下的进一步细分;整组商品归入第 30 章「药品」。进口最惠国税率 0%(零关税商品),但进口环节增值税 13% 仍会计入到货成本。监管代码「9」对应禁止进口商品,此类涉证货物应在出货前与客户确认证件齐备。报关单需按下方 13 项申报要素逐项填写。报关数量栏以千克为基准填写,装箱单上的件数与毛净重仅供核对参考。该子目 300490 内还列有 32 个其他 10 位编码,边界商品(不同材质/结构/用途)易归错档,建议先比对品名描述再确定本编码。

编码一览

10 位编码
3004909082
商品名称
已配剂量含西布曲明的制剂
前 4 位(中国品目)
3004(同品目全部 8/10 位编码归属同一品类)
前 6 位(国际子目)
300490(全球海关通用,国际口径一致)
所属章
第 30 章 · 第三十章 药 品
所属类
六类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法定计量单位
千克
进口最惠国税率
0%(零关税商品)
数据版本
2026 年版海关税则(10 位编码)

税费一览

普通税率(未建交/无协定国)30%
最惠国税率(WTO/建交国)0%
增值税率13%
消费税率0%
出口税率(出口关税)0%
出口退税率(税务总局文库)13%

最惠国税率适用与中国建立互惠关税关系的国家/地区(绝大多数贸易伙伴);普通税率仅适用于未建交或未签互惠协定的极少数国家。从量税/复合税以税则原文显示。

出口退税率 13%:征 13% 退 13%,出口可实现全额退税(按购进发票的进项税额退还)。数据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率文库(2026C 版,2026-10-08 启用),优先按 10 位编码取率、未单列时按前 8 位编码适用。

协定税率(自贸协定与优惠贸易安排)

本编码最惠国税率本身即为 0%(零关税商品),任何原产国进口都按零关税计征,无需再借助协定税率——协定项下即便同样是 0%,对本品也没有额外优惠。零关税商品进口时仍需照缴进口环节增值税 13%,并满足该编码的监管条件。

监管条件与证件

9

禁止进口

申报要素(报关必填项)

1品牌类型
2出口享惠情况
3用途
4成分
5是否配定剂量
6是否零售包装
7化学通用名
8该批次是否在我国获准注册上市
9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10包装规格
11GTIN
12CAS
13其他

申报要素为报关单随附单证与申报内容的必备项目;实际以报关行与海关系统要求为准。

CIQ 检验检疫编码(13 位)

13 位 CIQ 检验检疫编码后缀对应检验检疫名称
3004909082999 999 兽用已配剂量含硝碘酚腈、氟尼辛葡甲胺、美洛昔康制剂(包括零售包装)

同一 10 位编码下多个 CIQ 后缀,代表报关申报时需区分的不同检验检疫类别(如是否含包装/附件、具体用途形态)。

同子目(前 6 位 300490)其他编码

10 位编码商品名称最惠国监管
3004901010 已配剂量兽用制剂 0% R
3004901020 抗(防)癌药品制剂(不含癌症辅助治疗药品) 0% Q
3004901030 罕见病药品制剂 0% Q
3004901090 其他已配剂量含有磺胺类的药品 0% Q
3004902000 含联苯双酯的药品 4% Q
3004905110 含濒危动植物成分的中药酒 0% FE
3004905190 含其他成分的中药酒 0% 无
3004905210 含天然麝香的片仔癀 3% QFE
3004905290 其他片仔癀 3% Q
3004905310 含天然麝香的白药 3% FEQ
3004905390 含人工麝香的白药 3% Q
3004905400 清凉油 0% Q
3004905510 含天然麝香的安宫牛黄丸 3% QFE
3004905590 其他安宫牛黄丸 3% Q
3004905910 含濒危动植物成分的中式成药 0% QFE
3004905920 抗(防)癌药品清单内的中式成药 0% Q
3004905990 含其他成分的中式成药 0% Q
3004909010 含濒危野生动植物成分的药品 0% FEQ
3004909021 含紫杉醇成分的抗癌药清单药品 0% EFQ
3004909029 其他含紫杉醇成分的药品 0% EFQ
3004909030 其他含第29章麻醉药品的单方制剂 0% I
3004909041 地芬诺酯复方制剂 0% I
3004909042 曲马多复方制剂 0% I
3004909049 其他含第29章精神药品的单方制剂 0% I
3004909050 含右丙氧芬及其盐的复方制剂 0% I
3004909060 复方樟脑酊 0% I
3004909082 本码 已配剂量含西布曲明的制剂 0% 9
3004909084 已配剂量兽用制剂 0% R
3004909085 其他《兴奋剂目录》所列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 0% L
3004909091 含FG-4592(CAS号808118-40-3,一种缺氧诱导因子-脯氨酸羟化酶抑制… 0% Q

归类拿不准时先比对前 6 位国际子目:与竞品/同行查到的编码前 6 位一致,通常只是中国细分口径差异;前 6 位都不同就要回到归类总规则重新判断。

HS 3004909082 常见问题(货代向)

已配剂量含西布曲明的制剂的海关编码是多少?
2026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下,已配剂量含西布曲明的制剂对应的 10 位 HS 编码为 3004909082。前 6 位 300490 是国际通行的 HS 子目(全球海关口径一致),后 4 位 9082 为中国本国细分;该编码归属第 30 章「药品」。与海外供应商或客户核对归类时,报前 6 位即可对齐国际口径。
3004909082(已配剂量含西布曲明的制剂)进口要交多少税?
该编码进口环节按 进口最惠国税率 0%、普通税率 30%、进口环节增值税 13% 计征。最惠国零关税能直接省掉关税这一档,但进口环节增值税仍需照缴,到货成本不等于零税。出口方向不征出口关税。
3004909082(已配剂量含西布曲明的制剂)出口退税率是多少?
现行出口退税率为 13%:征 13% 退 13%,出口可实现全额退税(按购进发票的进项税额退还)。数据取自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率文库(2026C 版,2026-10-08 启用);退税率随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调整,实际申报请以申报时的最新文库版本为准。
3004909082 报关需要办理监管证件吗?
需要。该编码在 2026 年版税则中标注监管条件「9」,对应禁止进口商品。其中含两用物项或禁止类代码,属海关审单重点,出货前务必先与客户确认证件齐备,否则可能被退单或扣货。
3004909082 报关要提供哪些申报要素?
已配剂量含西布曲明的制剂(3004909082)的申报要素共 13 项:1品牌类型;2出口享惠情况;3用途;4成分;5是否配定剂量;6是否零售包装;7化学通用名;8该批次是否在我国获准注册上市;9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10包装规格;11GTIN;12CAS;13其他。申报要素是报关单的必备项目,缺项会被退单;实际填报以报关行与海关系统要求为准。
3004909082 有检验检疫(CIQ)要求吗?
有,但只有 1 个 13 位 CIQ 检验检疫编码(后缀 999),报关按该类别申报即可,无需在多个后缀之间选择。
3004909082 的法定计量单位是什么?
该编码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报关单的数量与价格栏按此单位申报;若与客户成交单位(如箱、件)不一致,需先按换算关系折算再填报,装箱单上的件数与毛净重仅供核对参考。
已配剂量含西布曲明的制剂怕归错码,同子目 300490 怎么区分?
同子目 300490 下共有 33 个 10 位编码,相邻编码品名接近,区别多在材质、用途、结构或加工程度。归类拿不准时先比对本页「同类编码」表的品名描述;确有争议的,可向海关申请预归类或预裁定,避免事后改单、补税甚至行政处罚。

相关术语

Cold ChainReeferMSDS进口申报Customs Broker申报要素

查看第 30 章全部 188 条编码 货代导读 · 常见问题 · 全章编码表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6 年版)10 位编码 + HS-CIQ 代码对照表(2026.1.4 版)+ 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率文库(CMCODE 2026C 版,2026-10-08 启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 2025 年第 11 号附1《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附6《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实施税率表》与海关总署公告 2025 年第 260 号附件1(非全税目 ex 对应 10 位编号),由第三方整理电子表格与税务/海关公开发布文件后结构化入库。税率、监管条件随年度税则调整,本页以 2026 年版为准;实际通关请以报关行、海关系统与现场执行为准。

本页最近修订: · 数据版本:2026 年版税则 + CIQ 2026.1.4 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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