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ce Majeure
Force Majeure(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
核心释义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是指合同签订后,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禁令、疫情、港口封锁)导致一方无法履约,依法或依约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在国际贸易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约定触发情形、通知义务、证明文件和免责范围。需注意:商业风险(如价格波动、运费上涨)一般不构成不可抗力,仅「履约不能」才可援引,且受影响方须及时通知并举证,否则丧失免责抗辩,船公司或货代也常据此援引免责。
知识扩展
实操要点
1. 合同(或订舱条款)明确不可抗力条款内容;
2. 发生不可抗力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约定时限内);
3. 保留证据(政府公告、气象证明、船公司通知);
4. 尽力减少损失(替代方案);
5. 不可抗力不当然免责——须证明因果关系和尽到减损义务。
2. 发生不可抗力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约定时限内);
3. 保留证据(政府公告、气象证明、船公司通知);
4. 尽力减少损失(替代方案);
5. 不可抗力不当然免责——须证明因果关系和尽到减损义务。
常见误区
误区一:什么延误都算不可抗力——市场价格波动、资金问题不算。
误区二:不通知不举证,事后主张免责不被支持。
误区二:不通知不举证,事后主张免责不被支持。
业务实例
台风导致港口封港 3 天,船期延误,凭气象和政府公告主张不可抗力。
来源依据
合同法 / 国际贸易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