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类危险品
DG Class 2(气体)
第 2 类危险品(气体)
核心释义
第 2 类气体(Class 2 Gases)是指常温常压下呈气态、经加压或液化后装入容器运输的物质,分为易燃气体(2.1)、非易燃无毒气体(2.2)与有毒气体(2.3)三个类别。气体类危险品以钢瓶、压力罐或低温容器装载,瓶体须通过定期检验并在规定年限内使用。气体类货物的装卸须使用专用吊具与防滚挡块,瓶阀加保护帽,运输途中保持通风并远离火源;2.3 类有毒气体在舱内泄漏时后果严重,多数船司要求其在舱面并有专门通风。
知识扩展
气瓶运输须直立固定、防止撞击与暴晒,装卸时避免跌落;2.1 类(如丙烷、氢)与 2.3 类(如氯气)配载要求最严,部分船司对 2.3 类拒收;气瓶在舱内应远离热源并保证通风。低温液化气体(UN 1963 等)使用低温罐箱运输,须核对罐体承压与保温参数;气瓶检验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超期未检的钢瓶不得用于危品运输。
实操要点
常见误区
业务实例
危险品运输:氮气瓶 2.2 类海运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