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文件 入门 浏览 0 更新于 2026-08-09

N/F

Notify Party

通知人

单证

核心释义

通知人(Notify Party,N/F)是提单上的通知方:货物到港时承运人通知的对象(常为收货人的报关行或代理),不拥有货权但接收到货信息。

知识扩展

通知人(Notify Party)是提单通知栏:货物到港时,承运人/代理向其发出到货通知(Arrival Notice),便于及时办理清关提货。

通常为:收货人的报关行、货代、代理,或收货人本人。

与 Consignee 区别:Consignee 有货权(提货权),Notify 无货权,只是接收通知。

To Order 提单(凭指示)尤其需要明确 Notify(收货人不固定,通知方负责联系实际收货人)。

实操要点

1. To Order 提单务必填 Notify(否则到货通知发给谁);
2. Notify 信息准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通知方通常配合清关,提前沟通;
4. 改 Notify 需改单。

常见误区

误区一:Notify 与 Consignee 混淆——一个无货权一个有权。
误区二:To Order 提单不填 Notify,到货通知无人接收。

业务实例

提单:Consignee TO ORDER,Notify:收货人报关行(含联系方式)。

来源依据

国际贸易单证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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