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文件 入门 浏览 — 次 更新于 2026-08-09

D/O

Delivery Order

提货单

release操作

核心释义

D/O(Delivery Order,提货单,俗称小提单)是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或电放凭证向承运人目的港代理换取、凭以到码头提货的单据。流程为正本/电放提单→目的港代理换 D/O→码头交 D/O 并结清费用(滞港费、D/O 费)→提柜。D/O 通常有 3 至 7 天有效期,过期须重新换单或续期。部分语境下 D/O 也指换单费,需结合上下文区分单据与费用。提柜前须确认码头已收到船公司放行指令,避免现场白跑。

知识扩展

D/O 俗称「小提单」,这个俗称记录了它的历史身份:在单证电子化之前,收货人须持正本提单向船代换出一张纸质提货凭证,形似提单而权限更小——只能提货、不能再转让,故得名。制度上,D/O 是目的港放货链条的最后一道闸门,它把承运人的放货义务转译为码头可执行的作业指令,船公司、船代、码头三方通过放行指令系统相互衔接。各地形态有差异:中国大陆习惯称提货单,香港一带多称提货纸,部分目的港以船代放货函实现同等功能。费用生态上,换单费通常与 THC、文件费并列出现在目的港账单中,口径各地不同。它与 EIR(设备交接单)构成提柜环节的两件套:D/O 证明有权提取这票货,EIR 记录箱子本身的交接状态。

实操要点

1. 换 D/O 前确认目的港费用是否结清,避免现场受阻;
2. D/O 有有效期(一般 3-7 天),过期提货需重新换单或续期;
3. 收货人提柜前确认码头是否已收到船公司放行指令;
4. D/O 费(换单费)金额提前与客户说明,避免到港争议。

常见误区

误区一:D/O 与 B/L 混淆——提单是物权凭证,D/O 是提货操作单据。
误区二:忽略 D/O 有效期,过期后重新换单产生费用和延误。

操作流程

第 1 步:正本/电放提单到目的港。
第 2 步:凭提单换取提货单(D/O)。
第 3 步:缴清相关费用。
第 4 步:凭 D/O 提货。

业务实例

收货人凭电放提单到目的港代理换取 D/O,再到码头提柜。

来源依据

船公司目的港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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