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文件 入门 浏览 更新于 2026-08-09

Arrival Notice

Arrival Notice(到货通知)

到货通知

时间单证

核心释义

到货通知(Arrival Notice)是承运人或其代理在货物到港(卸船)后向收货人发出的通知,列明船名航次箱号、到港时间、免堆期截止与提货流程。其作用是启动目的港操作:收货人据此办理清关、换 D/O、提柜。免堆期通常从卸船日起算,故到货通知越早处理越好,避免产生滞港费。电子化趋势下多经邮件或系统推送,未收到应主动向代理查询,避免邮件进垃圾箱。未收到到货通知时应主动向目的港代理查询,避免邮件进入垃圾箱而错过免堆期。

知识扩展

到货通知是目的港服务链的起点单证:船代生成它,下游的清关行、拖车行、收货人据此启动各自的作业节拍。它的形态演变记录了港口信息化进程——从早年电话加函件通知,到船代系统的批量电子推送,再到如今嵌入客户门户与订阅服务的数据流,通知时效从「船到后一两天」压缩到「卸船当日」。生态位上,它与舱单是数据上的一对:舱单是承运人向海关申报的全船货物清单,到货通知从中抽出面向收货人的单票信息,两者共用船名航次与箱号等主数据。各地叫法不同:北美多称 Arrival Notice,日本航运界惯用「着船案内」。在费用链上,它同时承担滞港费、滞箱费起算规则的告知职能,是目的港费用的计时起点参照。

实操要点

1. 收到到货通知后立即确认免堆期截止日,倒排清关提柜;
2. 核对通知上的箱号、件数、船名航次与实际提单一致;
3. 未收到到货通知时主动向代理查询(邮件可能进垃圾箱);
4. 同步收货人准备清关资料(发票、装箱单、提单等)。

常见误区

误区一:等纸制到货通知——电子通知已是主流,未收到主动查。
误区二:忽略到货通知上的免堆期信息,导致滞港费。

业务实例

到货通知:MSC ANNA V.123E,箱号 MSKU1234567,免堆期截止 9/15。

来源依据

船公司/货代目的港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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