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求偿
Subrogation(代位求偿)
代位求偿
核心释义
代位求偿(Subrogation)是指保险公司在向被保险人赔付损失之后,依法取得被保险人对造成损失的第三方(如承运人、港口或仓储方)请求赔偿的权利,随后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向责任方追偿。它的法理基础是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被保险人不能因为投保而获得双重赔偿,因此其针对第三方的索赔权在获得保险赔付后转移给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而言,配合保险人追偿、保全对第三方的索赔时效是必要义务。保险公司追偿成功并不减少被保险人的赔付,但被保险人放弃追偿权会被相应扣减赔付。
知识扩展
实操要点
1. 货损发生后要同时向承运人发出书面索赔通知,保住追偿时效;
2. 不要在与第三方的和解协议中放弃索赔权,这会影响保险人赔付;
3. 向保险公司索赔时要提供完整的责任方信息与单证;
4. 取得保险赔付后仍有义务配合保险人的追偿行动;
5. 保险公司追偿成功不会影响被保险人的赔付金额,但放弃追偿权利会被扣减赔付。
2. 不要在与第三方的和解协议中放弃索赔权,这会影响保险人赔付;
3. 向保险公司索赔时要提供完整的责任方信息与单证;
4. 取得保险赔付后仍有义务配合保险人的追偿行动;
5. 保险公司追偿成功不会影响被保险人的赔付金额,但放弃追偿权利会被扣减赔付。
常见误区
误区一:拿了保险赔付就不用管第三方了——配合追偿是被保险人的合同义务。
误区二:可以从保险和承运人两边各拿一份赔偿——损失补偿原则不允许双重受偿。
误区三:等保险赔付后再向承运人索赔——追偿时效可能已经过了,必须第一时间发出通知。
误区二:可以从保险和承运人两边各拿一份赔偿——损失补偿原则不允许双重受偿。
误区三:等保险赔付后再向承运人索赔——追偿时效可能已经过了,必须第一时间发出通知。
业务实例
海运保险:水湿赔付后,保险公司代位向船公司追偿。
来源依据
保险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