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S
Form S - Movement Certificate for Pan-Euro-Mediterranean (PEM) Zone
Form S 原产地证
核心释义
Form S(中国-瑞士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是中国海关/贸促会签发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出口货物至瑞士(含列支敦士登)时,瑞士海关凭此按《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协定税率征收关税。 中瑞自贸协定于 2013 年 7 月签署、2014 年 7 月生效,是中国与欧洲大陆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也是中国与欧洲非欧盟国家的首个自贸协定。降税安排:瑞士对华 99.7% 的税目立即实施零关税(覆盖瑞士自中国进口总额的 99.7%),中方对瑞士 84.2% 的税目实施降税(其中大部分立即降零,其余逐步降税)。 适用商品:中方对瑞士出口的机电产品、纺织服装、化工品、金属制品等;瑞士对华出口的精密仪器、手表、机床、药品、巧克力等。瑞士是钟表、精密制造强国,对华出口以高附加值工业品为主。
知识扩展
瑞士与欧盟关税区的区别:瑞士不是欧盟成员国,不适用欧盟共同关税——出口瑞士需单独使用 Form S,出口欧盟国家用欧盟相关安排(无专门 FTA,按最惠国税率)。
列支敦士登:中瑞 FTA 同时适用于列支敦士登公国(瑞士-列支敦士登关税同盟),出口列支敦士登同样凭 Form S 享受优惠。
中瑞贸易结构:瑞士对华出口以精密仪器、手表、药品为主(高货值),中国对瑞士出口以机电、纺织、化工品为主。瑞士手表对华出口额大,中方对瑞降税产品集中于工业品。
列支敦士登:中瑞 FTA 同时适用于列支敦士登公国(瑞士-列支敦士登关税同盟),出口列支敦士登同样凭 Form S 享受优惠。
中瑞贸易结构:瑞士对华出口以精密仪器、手表、药品为主(高货值),中国对瑞士出口以机电、纺织、化工品为主。瑞士手表对华出口额大,中方对瑞降税产品集中于工业品。
实操要点
1. 出口瑞士申办 Form S(含列支敦士登);
2. 确认产品在中瑞降税清单内的税率;
3. 原产标准准确填制(WO/RVC);
4. 瑞士海关电子核查,证书与报关单一致;
5. 欧盟与瑞士分别确认关税安排,勿混用。
2. 确认产品在中瑞降税清单内的税率;
3. 原产标准准确填制(WO/RVC);
4. 瑞士海关电子核查,证书与报关单一致;
5. 欧盟与瑞士分别确认关税安排,勿混用。
常见误区
误区一:混淆 Form S 与澳大利亚证书——S 是瑞士(China-Switzerland);
误区二:把瑞士当欧盟——欧盟关税安排不适用瑞士;
误区三:忽略列支敦士登——同一关税同盟,同样适用。
误区二:把瑞士当欧盟——欧盟关税安排不适用瑞士;
误区三:忽略列支敦士登——同一关税同盟,同样适用。
业务实例
示例:Form S 原产地证参考价 15–50–15–50 flat rate。
来源依据
freightsurcharge.com / 船公司运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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