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文件 进阶 浏览 — 次 更新于 2026-08-21

Both-to-Blame Collision Clause

Both-to-Blame Collision Clause

船舶互撞条款

单证liabilitycollision

核心释义

船舶互撞条款(Both-to-Blame Collision Clause)是提单或租约中的条款,规定两船互有过失碰撞时,本船货主须向本船承运人补偿其按责任比例赔付给对方的金额。它修正了海牙规则下的一个局限:按海牙规则,货主只能向有过失的他船索赔,本船承运人因航海过失免责;但两船互撞各有责任时,货主向对方船索赔的金额会被对方船按本船承运人的过失比例扣减,造成货主损失。互撞条款让本船承运人可以向本船货主收回自己赔给他船的部分,重新平衡承运人与货主的责任。它与海牙—维斯比规则、约克—安特卫普规则(共同海损)共同构成提单责任体系。

知识扩展

互撞条款的存在,填补的是免责制度与碰撞责任制的接缝:海牙规则给承运人航海过失免责,海商碰撞法又按过失比例分摊——两船互有过失碰撞时,货主依约只能找对方船索赔全部损失,对方船赔付时却依本船的过失份额做相应扣减,扣掉的缺口无人补偿,货主白白受损;互撞条款把这个缺口转回本船货主向本船承运人补偿,使承运人「对外按比例赔、对内从货主处收回」,责任账重新轧平。该条款的标准化文本由美国海上保险立法推动——美国《哈特法》时代的一纸1936年法案直接把此条款写入美国法强制要求,租约与提单据此普遍移植。保险生态是它的另一面:货物保险人理赔后取得代位求偿,同样面临碰撞责任扣减,因此协会货物条款将互撞条款下的货主补偿义务纳入承保范围,保单与提单条款就此咬合。

实操要点

1. 提单背面常载互撞条款,理赔时看责任分摊;
2. 货损涉及互撞,索赔路径按条款走,别只盯一方;
3. 高值货用保险覆盖互撞下的分摊损失;
4. 租约中的互撞条款按约定执行;
5. 涉及碰撞的货损理赔,证据与时效要抓紧。

常见误区

误区一:互撞全找对方船——条款下本船货主也要补本船承运人,索赔是双向的。
误区二:互撞条款只管船东——它写进提单,货主的责任与分摊在条款范围内。
误区三:保险不用覆盖分摊——互撞分摊是货主的潜在损失,保单应覆盖。

小建议

涉及碰撞货损,保单覆盖"承运人责任 + 互撞分摊",理赔更全——责任与分摊分开投保不现实,合并覆盖才完整。

业务实例

两船互撞各半责,本船货主按互撞条款补偿本船承运人赔给他船的部分金额。

来源依据

提单责任与碰撞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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