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 2715 品目(2 条)

HS 品目 2715 归属第 27 章「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2026 年版税则共收录 10 位编码 2 条。下方给出该品目下全部 10 位细分编码的税率、监管条件与申报要素,便于货代与报关按品目横向比对归类口径。

10 位编码 2 条带监管条件 0 条最惠国零关税 0 条

品目概览 · 监管与申报特征

HS 品目 2715下共 2 条 10 位编码。全部编码无需特殊监管证件。最惠国税率统一 8%,增值税率主要为 13%。申报共性要素包括 用途、加工方法、成分含量、签约日期、计价日期、有无滞期费。

监管条件画像

无需特殊监管100%

税率区间

  • 最惠国税率8%
  • 普通税率35%
  • 增值税率13%

申报要素要点

  • 用途
  • 加工方法
  • 成分含量
  • 签约日期
  • 计价日期
  • 有无滞期费

特殊提示

  • 含 2 条 13 位 CIQ 检验检疫细分(见各编码详情页)

品目定位与相邻归类

HS 2715 位于第 27 章「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的 15/16 个 4 位品目,本章品目编码区间 2701–2716。归类时易与本品目混淆的相邻品目:前接 HS 2714,该品目下 4 条 10 位编码;后接 HS 2716,该品目下 1 条 10 位编码。本品目 10 位编码区间为 2715000010–2715000090(共 2 条)。同章各品目 HS 编码连续、商品属性相近,界定归类应以《税则》列名与类注、章注、子目注释为准,结合商品的功能、用途、材质与技术参数区分;对归类存疑的编码,建议以海关预归类裁定或报关行意见为准,避免因品目错位导致监管证件与税率适用错误。

10 位编码商品名称法定单位监管条件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增值税率出口税率
2715000010 44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矿物油以体积计大于5%的沥青混合物(例如,沥青胶粘剂、稀释沥青) 千克 / 升 35% 8% 13% 0%
要素
1品牌类型;2出口享惠情况;3用途;4加工方法;5成分含量;6签约日期;7计价日期;8有无滞期费(无滞期费、滞期费未确定、滞期费已申报);9密度或API度;10含硫量;11沥青质含量;12含水量;13GTIN;14CAS;15其他;
2715000090 其他沥青混合物(例如,沥青胶粘剂、稀释沥青) 千克 / 升 35% 8% 13% 0%
要素
1品牌类型;2出口享惠情况;3用途;4加工方法;5成分含量;6签约日期;7计价日期;8有无滞期费(无滞期费、滞期费未确定、滞期费已申报);9密度或API度;10含硫量;11沥青质含量;12含水量;13GTIN;14CAS;15其他;
本页 2 条(HS 品目 2715,第 27 章「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 编码/品名/税率/监管条件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6 年版)· 前 6 位为国际通用 HS 子目,后 4 位为中国本国细分 · 监管码悬停查看含义 · 申报要素见行内展开

同章其他品目(HS 4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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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章 · 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6 年版)10 位编码 + HS-CIQ 代码对照表(2026.1.4 版);税率与监管条件随年度税则调整,本页以 2026 年版为准,报关请以报关行与海关实际执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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