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附加费 入门 浏览 更新于 2026-08-09

ORC

Origin Receiving Charge

原产地收货费

billing

核心释义

原产地收货费(Origin Receiving Charge,ORC)是华南部分口岸(深圳广州等)对起运港码头作业收取的费用,性质与码头操作费(THC)相近但名称不同,属历史形成的区域收费惯例。它按集装箱计收,由发货人在起运港承担。报价时须统一口径:同一票货在华南出运可能只见 ORC 不见 THC,与其他口岸的报价结构不同,跨区域比价时容易误判成本。与客户沟通时应说明该名称差异,避免账单与报价单名目不符引发质疑。

知识扩展

ORC(Origin Receiving Charge)常见于华南口岸(深圳、广州等)出口整柜,由船公司收取,性质类似 OTHC(起运港码头操作费)。
区域差异:华北、华东部分航线不收 ORC 而收 THC;同一港口不同船公司的收费名称和金额可能不同。报价时需确认起运港的实际收费名目。
ORC 的承担:通常由发货人承担,但具体以贸易条款和报价约定为准。

实操要点

1. 华南出口报价务必确认是否含 ORC,避免漏算;
2. 同一港口对比不同船公司报价时,统一 ORC/THC 口径;
3. 关注船公司 ORC 调整;
4. 与客户约定 ORC 由谁承担。

常见误区

误区一:ORC 与 THC 是两笔费用——实际是同一性质的费用在不同口岸的不同叫法,别重复计算。
误区二:华东、华北也用 ORC 报价——那些口岸多用 THC。
误区三:把 ORC 与 THC 混用——两者覆盖不同区域的同类费用,报价按起运港口径。
误区四:忽略区域差异——华南用 ORC、华北华东用 THC,跨区比价时统一口径。

费用构成

构成:华南地区起运港码头收货费,类似 THC,按柜计
算例:深圳/广州出口常见 ORC 约 ¥600-800/20GP。 ORC 是华南地区(广东、广西)出口特有的起运港码头操作费,按柜计收,通常 20GP 约 ¥600、40GP 约 ¥900,与华北华东的 THC 对应。

业务实例

深圳出口 40HQ,ORC RMB550/柜,由发货人承担。

来源依据

船公司运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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