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关务 专业 浏览 更新于 2026-08-25

复合关税

复合关税

复合关税

申报tarifftax

核心释义

复合关税是对同一货物同时按从价和从量两种方式计征、合并征收的关税。它的公式是:应纳关税额 = 完税价格 × 从价税率 + 计税数量 × 定额税率。设计这种方式的目的是兼顾两种计征逻辑的优点:从量部分为低价进口设定了一个税负下限,防止进口商通过压低申报价格来少缴税;从价部分则保证了高价进口的税负能随价格同步上升,不至于在高价时失去保护作用。复合税在对价格敏感、又容易被低报的品类上效果最好,历史上我国对录像机、彩色电视机等整机产品采用过这种方式,部分国家的农产品与消费品税目也沿用至今。

知识扩展

四种组合型计征方式的区别:
- 复合税:从价 + 从量,两者相加;
- 选择税:从价与从量并列,择其高者或低者征收;
- 滑准税:税率随进口价格反向浮动;
- 季节税:按进口季节适用不同税率。
复合税解决的核心问题:
- 单纯从价税容易被低报价格规避;
- 单纯从量税在高价进口时保护不足;
- 复合税用从量部分托底、从价部分爬坡,两端都有约束。
实务中复合税的计算要分两段进行,两段相加才是最终税额,申报时两段数据都要准确。

实操要点

1. 计算时分两段:先按完税价格算从价部分,再按计税数量算从量部分,两段相加为应缴税额;
2. 两段的计税依据都要准确,价格与数量任一项报错都会影响最终税额;
3. 查询税则时留意该税目是否标注为复合计征,不同税目的组合方式可能不同;
4. 部分税目在复合税之外还可能叠加反倾销税等附加税,报价时要一并计入;
5. 涉及消费税与增值税的,仍按组成计税价格另行计算,不要与关税的复合计征混淆。

常见误区

误区一:复合税是从价和从量二选一——它是两者相加征收,二选一的叫选择税。
误区二:只有从价部分需要准确申报——数量部分同样决定税额,报错数量与报错价格后果相同。
误区三:复合税只适用于个别老品类——虽然使用范围有限,但农产品与部分消费品税目中仍有沿用,不能想当然。

业务实例

某商品按价征 5% 再加每公斤 1 元,复合计征。

来源依据

进出口税则 / 复合税计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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