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关务 入门 浏览 — 次 更新于 2026-08-18

完税价格

Dutiable Value(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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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释义

完税价格(Dutiable Value)是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基础的价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成交价格指买方为进口货物实际支付或应付的价格,一般按CIF口径(货价加运费加保险费),再加上应计入的调整项目(如卖方佣金、特许权使用费、包装费用等),减去不应计入的项目(如进口后发生的费用、购货佣金等)。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FOB价格为基础扣除出口关税后确定。完税价格是计算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基础,价格申报是否真实直接影响税款金额。海关对完税价格有系统的估价方法:成交价格法优先,无法采用时依次使用相同货物、类似货物等方法。低报价格是海关稽查重点,企业应如实申报并留存价格依据。

知识扩展

估价规则并非各国自行其是。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七条确立了以实际价格为基础的估价原则,1979 年东京回合达成《海关估价守则》,1994 年乌拉圭回合将其纳入世界贸易组织一揽子协定成为成员义务,组织内还设有海关估价委员会负责监督与争端审议。中国入世后重新制定审定完税价格的部门规章,核心概念与调整项目均已与协定文本对接,几种估价方法的适用次序、倒扣法与计算法的选择安排,也基本沿用国际通行表述。由此衍生出两项可以主张的程序性权利:一是对海关的估价结论要求书面说明理由,二是在提供担保后先放行货物再就价格争议继续磋商。跨国企业还会遇到结构性难题——同一笔关联交易的定价在税务与海关两个体系可能被分别审查并得出不同结论。

实操要点

完税价格的实务要点:第一,按真实成交价格申报,低报省的是小钱、担的是大风险;
第二,FOB成交的进口,运费和保险费要计入完税价格,别漏;
第三,涉及卖方佣金、特许权使用费、包装费的,在申报时正确调整;
第四,留存合同、发票、付汇记录、价格谈判记录,海关质疑时能拿出依据;
第五,对海关估价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先按海关要求缴税放行;
第六,关联交易的价格要经得起转让定价审查,价格明显偏低会被海关估价调整。

操作流程

第1步:确认成交方式(FOB或CIF等),确定完税价格构成;第2步:收集价格资料(合同、发票、付汇凭证);第3步:按成交价格加调整项如实申报;第4步:海关审核或质疑时,提供价格说明与证据;第5步:对估价结论有异议的,依法申请复议或诉讼。完税价格申报的底线是真实,专业点是调整项的准确把握。

业务实例

报关实务:进口价 FOB+运费+保险=完税价格,再计算关税。

来源依据

海关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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