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完税价
Duty-paying Value
关税完税价
核心释义
关税完税价(Duty-paying Value)是计算关税的计税基础价格,是海关征税的核心参数。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确定:以 CIF 价(成本 + 保险费 + 运费)为基础——成交价格(发票价格)加上运费和保险费,减去境内段费用;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海关按估价方法依次确定(相同货物成交价格、类似货物成交价格、倒扣价格、计算价格、合理方法)。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 FOB 价(不含出口关税)为基础,扣除出口关税和境内运费保险费(实际以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确定)。完税价格的组成:货物价格(发票价)、运抵中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保险费;不包含:境内运费、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购货佣金(卖方佣金计入,买方佣金不计入)。完税价格的调整:成交价格的调整项目(卖方给予的折扣、回扣、佣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按规定计入或扣除);价格明显偏低(低于同类货物价格)时海关可估价(依序按估价方法)。完税价格的折算:外币按海关计征汇率折算人民币。完税价格的申报:报关单申报成交方式(FOB/CIF/CFR 等)和金额,海关按成交方式调整计算完税价格。完税价格争议:企业对海关估价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或行政复议。
延伸理解
实际场景关税完税价是清关流程中的要件,涉及申报、查验、征税与放行,影响货物合法入境速度。
相近辨析清关环节多,关税完税价易与报关或查验动作混淆,区分看「由谁办理、对应哪道监管手续」。
知识扩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 WTO《海关估价协定》规定完税价格的确定规则。成交价格条件:货物销售的真实价格、无特殊关系影响价格(关联交易价格须证明公允——转移定价审查)。进口完税价格 = 成交价格(CIF)调整后的人民币价格:加运输保险费(FOB 申报时)、减境内段费用。海关估价的顺序:相同货物成交价格 → 类似货物成交价格 → 倒扣价格(按国内销售价扣除税费利润)→ 计算价格(按生产成本加利润费用)→ 合理方法。价格瞒报(低报价格逃税)是海关稽查重点。
实操要点
申报时按成交方式正确申报价格:FOB 申报时完税价格自动加运费保险费(系统按运费率/保险费率估算——申报时可提供实际运费保险费凭证);CIF 申报时直接作为完税基础。进口合同中的佣金、折扣、特许权使用费如实申报(瞒报导致补税罚款)。关联交易(关联方之间的买卖)须准备价格公允性证明(同类商品市场价对比),应对海关转移定价审查。低报价格风险:海关对申报价格明显低于同类商品的价格监控(风险布控),被估价时须配合提供价格证明材料。
常见误区
常见错误一是低报价格——为少缴税低报货价,海关估价/稽查发现后补税罚款。二是完税价格漏加运费保险费——FOB 申报未加运费保险,完税价格偏低被调整。三是佣金申报错误——买方佣金与卖方佣金计入规则不同(卖方佣金计入完税价)。四是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未准备公允性证明,海关按估价方法重新估价。五是异议不申诉——对海关估价有异议未申请复核,多缴税。
业务实例
海关审定完税价格后计税。
来源依据
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