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th Term
Berth Term
泊位条款
核心释义
泊位条款(Berth Term)是租船合同中规定船舶何时被视为"到达"(Arrived Ship)的条款,直接决定装卸时间(Laytime)从哪一刻起算。按泊位条款,船舶必须实际靠妥指定的装卸泊位才算到达;在此之前排队等泊的时间不计入装卸时间,风险由船东承担。与之相对的是港口条款(Port Term),按后者,船舶抵达港口的通常等待区域(如引航锚地或港界)即算到达,等泊时间由承租人承担。这一条款在港口拥堵时价值巨大——等泊一周的情况下,滞期费由谁承担完全取决于订的是哪一种条款。
知识扩展
三种常见表述的对比:
- 泊位条款(Berth Term):靠妥指定泊位才算到达,等泊时间归船东;
- 港口条款(Port Term):抵达港口通常等待区域即算到达,等泊时间归承租人;
- "不论靠泊与否"(WIBON,Whether in Berth or Not):即使没有靠泊,只要抵达港口且在承租人支配下,也可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NOR),实际上是向港口条款靠拢。
两个配套概念:
- WIPON(Whether in Port or Not):不论是否在港内,条件满足即可递交 NOR;
- 时间损失不计入(Time Lost Waiting for Berth to Count):等待泊位的时间按装卸时间计算,是承租人争取的条款。
条款选择的现实逻辑:
- 船东偏好泊位条款,把等泊风险转移给承租人以外的自己;
- 承租人偏好港口条款或 WIBON,把等泊风险锁定在可预期范围内;
- 堵港严重的港口,这一条款的谈判价值最高。
- 泊位条款(Berth Term):靠妥指定泊位才算到达,等泊时间归船东;
- 港口条款(Port Term):抵达港口通常等待区域即算到达,等泊时间归承租人;
- "不论靠泊与否"(WIBON,Whether in Berth or Not):即使没有靠泊,只要抵达港口且在承租人支配下,也可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NOR),实际上是向港口条款靠拢。
两个配套概念:
- WIPON(Whether in Port or Not):不论是否在港内,条件满足即可递交 NOR;
- 时间损失不计入(Time Lost Waiting for Berth to Count):等待泊位的时间按装卸时间计算,是承租人争取的条款。
条款选择的现实逻辑:
- 船东偏好泊位条款,把等泊风险转移给承租人以外的自己;
- 承租人偏好港口条款或 WIBON,把等泊风险锁定在可预期范围内;
- 堵港严重的港口,这一条款的谈判价值最高。
实操要点
1. 租船谈判时明确订的是泊位条款还是港口条款,这一句直接决定等泊期间的滞期费由谁承担;
2. 目的港拥堵严重时,泊位条款与港口条款的成本差距可能达到数万美元,值得花时间谈判;
3. 大宗散货与散杂货租船尤其要抠这一条,集装箱班轮运输不涉及装卸时间条款;
4. 递交 NOR 的时间与条件要严格按合同执行,NOR 递交不当会导致装卸时间起算被推迟;
5. 装卸事实记录(Statement of Facts)要逐项核对,它是最终结算滞期费与速遣费的唯一依据。
2. 目的港拥堵严重时,泊位条款与港口条款的成本差距可能达到数万美元,值得花时间谈判;
3. 大宗散货与散杂货租船尤其要抠这一条,集装箱班轮运输不涉及装卸时间条款;
4. 递交 NOR 的时间与条件要严格按合同执行,NOR 递交不当会导致装卸时间起算被推迟;
5. 装卸事实记录(Statement of Facts)要逐项核对,它是最终结算滞期费与速遣费的唯一依据。
常见误区
误区一:船到港就算到达、开始计装卸时间——按泊位条款,必须靠妥泊位才算到达,等泊时间可能完全不算。
误区二:滞期费从到港那天算起——起算点是"到达 + 递交有效 NOR + 通知时间届满"三者中最晚的那个,不是到港日。
误区三:这一条款只影响船东——等泊时间计入装卸时间时,承租人承担滞期费,两边的利益完全相反。
误区二:滞期费从到港那天算起——起算点是"到达 + 递交有效 NOR + 通知时间届满"三者中最晚的那个,不是到港日。
误区三:这一条款只影响船东——等泊时间计入装卸时间时,承租人承担滞期费,两边的利益完全相反。
小建议
大宗散货租船把"泊位条款 + 目的港拥堵历史 + 滞期费率"放在一起评估:堵港概率高的港口,宁可在运费上让一点,也要争取到港口条款或 WIBON。
业务实例
目的港拥堵,berth term 下船等泊时间算租家滞期,port term 下算船东,条款不同成本差很大。
来源依据
租船合同与港口实务